山東省膠州市對61家單位限期治理有機廢氣
發(fā)布時間:
2015-05-14
為改善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,保障市民身體健康,今年山東省膠州市決定對臺勵福機器設備(青島)有限公司等61家單位有機廢氣進行限期治理,計劃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。
“有機廢氣是氣態(tài)污染物的一部分,主要來自化工、石油化工、涂料、印刷、涂裝、家具、皮革等行業(yè)產生,為切實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,改善膠州市空氣環(huán)境質量,今年將對有機廢氣產生單位的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整治,確保各單位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的相關標?!蹦z州市環(huán)保局的工作人員介紹,經過調查統(tǒng)計,此次有機廢氣限期治理共包括臺勵福機器設備(青島)有限公司等61家單位,主要為木業(yè)、橡膠等行業(yè),涉及九龍、中云、膠西、李哥莊等鎮(zhèn)辦。
有機廢氣治理工作采取“統(tǒng)一布置,分批治理,錯時驗收,逐一追責”的原則開展,整治單位應按照要求,結合自身有機污染物排放情況,開展有機廢氣治理前期調研工作,確定治理方案,治理方案及治理合同報市環(huán)保局備案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本單位的治理工作。
有機廢氣比鍋爐廢氣等氣態(tài)污染物的處理難度要大,在不同的企業(yè)內,有效的治理措施也不盡相同,整治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標準的要求,確定科學的、便于操作的、不產生二次污染物的治理方案,建設現代、高效的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,如采用光量子分解法、等離子分解法、洗滌-吸附法、催化燃燒法和高能催化氧化法等較為先進的處理方法。只采用簡單活性炭吸附法,將不被認可,視限期治理未完成。
整治單位在整治期間應采取減產或停產等措施,減少有機廢氣污染物的排放,所有的整治單位應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作,而對于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單位,膠州市環(huán)保局等單位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(guī)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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